345 天住 梵住 聖住 佛住 建立三學差別 四法迹

大智度論卷第三 釋初品中住王舍城 龍樹菩薩造 後秦龜茲國三藏法師鳩摩羅什譯

瑜伽師地論卷第九十八 攝事分中契經事 菩提分法擇攝第四之二 彌勒菩薩說 唐三藏法師玄奘譯

天住 梵住 聖住 佛住 建立三學差別 四法迹

(大智度論卷第三) 云何名住。四種身儀。坐臥行住是名住。又以怖魔軍眾。自令弟子歡喜。入種種諸禪定故。在是中住。

復次三種住。天住.梵住.聖住。六種欲天住法。是為天住。梵天等乃至非有想非無想天住法。是名梵住。諸佛辟支佛阿羅漢住法。是名聖住。於是三住法中。住聖住法憐愍眾生故。復次。布施持戒善心三事故名天住。慈悲喜捨四無量心故名梵住。空無相無作是三三昧名聖住。聖住法佛於中住。

復次四種住。天住.梵住.聖住.佛住。三住如前說。佛住者。首楞嚴等諸佛無量三昧。十力四無所畏十八不共法一切智等種種諸慧。及八萬四千法藏度人門。如是等種種諸佛功德。是佛所住處。佛於中住。

(瑜伽師地論卷第九十八) 學有三種。謂增上戒學。增上心學。增上慧學。建立如是三學差別。如聲聞地應知其相。又略於此諸所學中。所有邪行。應正了知。所有正行。應正了知。言邪行者。謂如有一。不尊重戒。汎爾出家。雖復出家。不以淨戒為其增上。如於淨戒。於定於慧。應知亦爾。彼可容有犯無餘罪。(中略)當知此中。若有定學。必有戒學。若有慧學。必有定學。有戒學者。不必定有定學慧學。若瑜伽師尊重諸學。當知是名所作圓滿。其餘但名所作一分。

復次。於性罪處能遠離故。當知是名淨戒圓滿。於能密護諸根門等。攝受淨戒所有善法。無間受持相續轉故。當知是名善法圓滿。於遮罪處能遠離故。當知是名別解脫圓滿。又依聖所愛戒。若依蘊等五種善巧。及依別解脫律儀。受持世俗所有禁戒。隨其次第。應知淨戒圓滿等第二門差別。

復次依淨尸羅。略有二種所學差別。一者受持非止所攝所受尸羅所有如法身語現行所攝學處。二者受持是止所攝所受尸羅所攝學處。此復二種。謂或有是毘奈耶所說。非別解脫所說。或有是毘奈耶所說。亦是別解脫所說。是故一切總略而言有三學處。一增上現行。二增上毘奈耶。三增上別解脫。復次。學勝利住。慧為上首。解脫堅固。念為增上。修習三學速圓滿等。如攝釋分廣辯應知。(中略)

三住為依。當知增上心學慧學所有差別。謂由天住梵住差別。應知增上心學差別。由諸所有覺分等法聖住差別。應知增上慧學差別。謂四靜慮四無色等名為天住。四無量定名為梵住。四聖諦智。四種念住。乃至道支四種行迹。勝奢摩他毘鉢舍那四法迹等。當知一切皆名聖住。

又有四種若行若住無雜染法。令修觀者。或於境界退出遊行。或於所緣安心靜定。離諸雜染安隱而住。云何為四。一於隨順喜受境界諸雜染喜。深心棄捨。二於隨順憂受境界諸染污憂。深心棄捨。三於毘鉢舍那品諸隨煩惱。淨修其心。四於奢摩他品諸隨煩惱。淨修其心。於是四種若行若住。離諸雜染安隱住法。應知四種安足處所所依法迹。如其所應當知即是無貪.無瞋.正念.正定。

Leave a Reply

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. Required fields are marked *