瑜伽師地論卷第六十七 攝決擇分中修所成慧地 彌勒菩薩說 唐三藏法師玄奘譯
修所成慧地決擇
修所成慧地決擇我今當說。當知略有十六種修。謂聲聞乘相應作意修。大乘相應作意修。影像修。事邊際修。所作成辦修。得修。習修。除去修。對治修。少分修。徧行修。動轉修。有加行修。已成辦修。非修所成法修。修所成法修。
云何聲聞乘相應作意修。謂如有一是聲聞。住聲聞法性。或未證入正性離生。或已證入正性離生。不觀他利益事。唯觀自利益事。由安立諦作意門。內觀真如。緣有量有分別法為境。為盡貪愛。由厭離欲解脫行相。修習作意。是名聲聞乘相應作意修。
云何大乘相應作意修。謂如有一是菩薩。住菩薩法性。或未證入正性離生。或已證入正性離生。觀自觀他諸利益事。由安立非安立諦作意門。內觀真如。緣無量無分別法為境。大悲增上力故。為盡自他所有貪愛。由攝受有情諸利益事方便行相。及由趣向無上足跡因緣行相。修習作意。是名大乘相應作意修。
云何影像修。謂或於有分別毘鉢舍那品三摩地。所行影像所知事同分。作意思惟故。或於無分別奢摩他品三摩地。所行影像所知事同分。作意思惟故。諸所有修名影像修。
云何事邊際修。謂於過去未來現在內外麁細下劣勝妙近遠等法。作意思惟。或於真如作意思惟。如是或盡所有性故。或如所有性故。諸所有修。名事邊際修。
云何所作成辦修。謂已證入根本靜慮或諸等至。或世間定或出世定。諸所有修。名所作成辦修。
云何得修。謂如有一。依初靜慮。或修無常想。乃至或修死想。彼所有餘不現前想。或自地攝。或下地攝。及彼所引諸餘功德。或是世間或出世間。皆能修彼。令其增盛。清淨樂生。於彼獲得自在成就。是名得修。
云何習修。謂如有一。即於彼彼無常等諸善想。作意思惟。或於善法由習修故。皆現修習。是名修習。
云何除去修。謂如有一。由三摩地所行影像諸相作意故。如楔出楔。方便除遣棄於自性諸相。又如有一。用彼細楔遣於麁楔。如是行者。以輕安身除麁重身。餘如前說。是名除去修。
云何對治修。謂於厭患對治。或斷對治。或持對治。或遠分對治。作意思惟。諸所有修名對治修。此中厭患對治者。謂一切世間善道。除諸無量及餘行者遊戲神通所引作意。斷對治者。謂緣真如為境作意。持對治者。謂此後得世出世道若解脫道。遠分對治者。謂煩惱斷已。於對治道更多修習或多修習上地之道。復有差別。謂聞思修道名厭患對治。出世間道名斷對治。此果轉依名持對治。世間修道名遠分對治。
云何少分修。謂於無常想等隨一善法。作意思惟。諸所有修名少分修。
云何徧行修。謂於諸法一味真如。作意思惟。諸所有修。名徧行修。
云何動轉修。謂於無相修方便修時。時時有相。間隔而修。名動轉修。
云何有加行修。謂即於彼方便修時。由有加行相。間隔而修。名有加行修。
云何成辦修。謂或聲聞乘。或獨覺乘。或復大乘。已得一切所有轉依。及得一切諸法自在。此所有修。名成辦修。
云何非修所成法修。謂不定地諸施戒等所有善法修。名非修所成法修。
云何修所成法修。謂定地諸善法修。名修所成法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