瑜伽師地論卷第九十六 攝事分中契經事緣起食諦界擇攝第三之四 彌勒菩薩說 唐三藏法師玄奘譯
云何欲尋觸緣 諸受生起
一切有情應斷諸受。略由三緣而得生起。一者欲緣。謂於未來世。二者尋緣。謂於過去世。三者觸緣。謂於現在世現前境界。
云何名為一切有情。謂有情眾略有八種。一在家眾。二出家眾。三於諸欲未離貪眾。四於諸欲已離貪眾。五於初靜慮未離貪眾。六於初靜慮已離貪眾。七從此已上乃至非想非非想處未得離貪諸外道眾。能入世間定。具足於邪見乃至邪解脫智者。八住內法眾能入世間定。具足於正見乃至正解脫智者。及住內法眾能入出世定者。由此八眾依能領納諸受徧知。應知普攝諸有情眾。
又在家眾或出家眾。於諸欲中未離貪者。由三因緣。諸染污受而得生起。一由染著力。二由作意力。三由境界力。
當知此中。諸在家者追求諸欲。為受用故發生欲樂由染著力。即此非理思惟先時曾所領受由作意力。於現前境現在受用由境界力。應知如是補特伽羅。欲尋觸緣。由現行故皆不寂靜。以此為緣發生三受。又由最初染污欲尋觸現行故。領納彼緣所生諸受。若彼生已染著不捨。亦不除遣。如是彼受。長時相續隨轉不絕。不得寂靜。不寂靜緣長時相續領納諸受。又彼欲等由其最初長時相續。恒現行故。彼緣彼品所有煩惱墮在相續。未永斷故。即說名為不寂靜緣。是名第二義門差別。
若諸出家未離貪者。由於諸欲能棄捨故。其染著力所攝受欲。雖得寂靜。作意境界力所攝受。若尋若觸。而未寂靜。由是因緣。彼於獨處。於尋對治未善修故。一切離欲皆未作故。於曾受境非理作意尋思現行。於諸勝妙現前境界有觸現行。若於尋思深見過失。於彼對治已善修故。一切離欲未盡作故。欲如前說已得寂靜。由是因緣尋亦寂靜。唯觸獨一未得寂靜。若勝妙境現在前時。諸染污觸便復生起。若於諸欲已離貪者。當知一切皆得寂靜。是名一種義門差別。
復有一類。於諸欲中未離貪者。由於諸欲所有貪欲未永斷故。諸尋染觸未永斷故。由是一切皆未寂靜。
若於諸欲。貪欲已斷。證初靜慮。欲已寂靜。尋未寂靜。於初靜慮已離貪者。乃至非想非非想處未離貪者。二已寂靜。觸未寂靜。超過有頂一切寂靜。是名第二義門差別。
若諸外道能入世間定。具足於邪見乃至邪解脫智者。由彼為緣。生起諸受。於彼染著。又由彼品煩惱隨縛。即由如是不寂靜緣。諸受生起。
若住內法能入世間定。具足於正見乃至正解脫智者。由彼為緣。生起諸受。於彼染著。又由彼品煩惱隨縛。即由如是不寂靜緣。諸受生起。
又住內法能入出世定者。若依向道轉。自事未究竟。所有諸欲。未得為得。未證為證。未觸為觸。作是希望。我於是處何時當得。廣說如前。彼未寂靜。由是為緣。彼於爾時諸受生起。
若於自事已得究竟。彼欲寂靜。由寂靜緣。便有第一寂靜無上諸受生起。彼於一切所有諸受出離方便。如實了知。是故如前。於第一義諸沙門中。許為沙門。諸梵志中許為梵志。若不了知。於彼一切皆不忍許。
當知此中一切諸受。無有差別。皆觸為緣。又即此緣。欲亦為緣。尋亦為緣。境界愚癡所攝。無明亦為其緣。如是一切不正思惟及墮相續。彼品煩惱以為其集。由此滅故。彼亦隨滅。正見等道。當知說名能趣滅行。